在日照市领取分娩补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确认资格与准备材料
确认资格
申请人需为在日照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且其妊娠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的计划生育政策。
准备材料
- 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
- 结婚证(如已婚)。
- 妊娠证明:如B超单或医院诊断证明。
- 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 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用于接收生育津贴。
-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二、提交申请与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分娩补贴申请。
办理流程
-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 生育津贴。
- 生育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五、特殊情况
-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 补贴标准: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
异地分娩:
- 申请资格:企业女职工异地生育前,持提交材料到生育待遇窗口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
- 出院后报销:生育职工自行结算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到生育待遇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享受手续。
以上就是2025年日照市分娩补贴的领取流程和相关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