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新余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满足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整体新参保单位的职工在参保并正常缴费的次月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了解补贴标准
生育津贴
-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准备申报材料
女职工分娩
-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 《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 《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 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 《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 《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 《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 《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女职工流产
-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 《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 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 《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 《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 《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注意报销流程
-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留意时间限制
江西生育险对于报销申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需要在生育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否则可能会导致报销申请被拒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虽然这里提到汽车补贴,但体现了政策中对次数和选择的时间相关限制逻辑,生育补贴也可能存在类似限制需留意)。
其他注意要点
-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