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账户余额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取出现金的。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 参保人员死亡:单位或者家属申请核销其个人账户。
- 退休前出境定居:退休前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
- 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外国人: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外国人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
-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无法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转出手续,需要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
- 医保卡已经注销或停用:医保卡已经注销或停用,且医保卡里的钱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取款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
广州医保账户余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取现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如参保人员死亡、退休前出境定居等特殊情况,是可以取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