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福建福州分娩补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办理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
- 已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生育服务证后,在生育住院前通过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医保服务 - 业务经办 - 产前登记” 模块线上登记,或至医保管理部窗口办理产前登记。办理后,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符合申领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自动发放生育津贴,无需申请,津贴在刷卡结算后的次月月底发放至办理产前登记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 未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通过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医保服务 - 业务经办 - 生育津贴申报” 模块或省网办事大厅 “出生一件事” 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助金会发放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生育医疗费补贴
- 线上预申请:登录 “福建医保” 小程序,进入生育保险板块点击补助申领,上传夫妻双方身份证 / 台胞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原始票据、银行卡信息等材料,3 个工作日内获取审核结果。
- 现场办理:申请人在分娩后 10 个月内,携带线上申请时的材料,前往各区妇幼保健院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周三延长至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