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福建福州分娩补贴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榕城好孕计划补贴,领取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
- 自动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女职工):
- 产前登记: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并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生育服务证后,在生育住院前通过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医保服务 - 业务经办 - 产前登记” 模块线上登记,或至医保管理部窗口办理。
- 费用结算:办理产前登记后,在省内已开展生育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产检、分娩费用直接实行医保结算。
- 津贴发放: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直接医保结算的,符合申领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刷卡结算后的次月月底,将生育津贴发放至办理产前登记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 线上申领(未办理产前登记等情况):
- 适用情况:未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至福建省内其他统筹区外产检、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跨省产检、分娩的,在办理好产前登记后,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或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基层服务点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直接医保结算。
- 申领方式:通过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闽政通 “医保服务 - 业务经办 - 生育津贴申报” 模块或省网办事大厅 “出生一件事” 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 窗口申领(零星报销等情况):因系统原因等产生的未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或申领生育津贴)的,可持相关材料至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榕城好孕计划补贴
- 资格核验:夫妻至少一方为福州户籍;持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后 6 个月内完成申报。非福州户籍家庭持福州居住证且连续缴纳社保满 1 年,可申领 70% 基础补贴。
- 材料清单:身份证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票据(含电子发票);银行卡信息(建议使用福建海峡银行账户)。
- 办理渠道:线上通过 “闽政通” APP 进入 “生育服务” 专区办理;线下可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台胞服务专窗)办理。审核通过后,7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