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医保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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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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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机构):报销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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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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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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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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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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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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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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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超出部分按大病保险85%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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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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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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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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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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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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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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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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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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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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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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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保险 :门诊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超过部分按7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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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保险 :20万元保额,1.8万元免赔,连续参保报销比例8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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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类型(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报销比例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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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或通过其他医疗保障渠道解决。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嘉兴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