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单位在未依法缴纳医疗保险时,相关责任主体和追缴方式如下:
一、单位补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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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可能性
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可以要求补缴 。补缴范围包括欠缴期间的医疗费用,但需符合地区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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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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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3个月(含)以内 :可要求单位补缴欠缴期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正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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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个月 :医保待遇将停止支付,需补缴后重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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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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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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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与单位协商补缴,明确告知其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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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失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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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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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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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仲裁不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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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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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前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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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可申请医疗费用冲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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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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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介入 :社保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补缴,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0.5‰滞纳金,并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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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强制措施 :社保征收机构可查询单位银行账户、申请财产查封或拍卖以抵缴社保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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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影响 :单位补缴仅限中断不超过2年(部分地区政策可能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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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补缴流程和年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单位未缴医保时,职工可通过补缴、投诉、仲裁等多途径维权,同时需关注地区政策对补缴时效和待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