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葫芦岛分娩补贴办理方式
了解分娩补贴政策
发放对象
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在葫芦岛,可能要求夫妻双方均为当地户籍,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已办理生育登记的家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在职人员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以上;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等。
补贴标准
- 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 7 个月(含 7 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 7 个月早产的,享受 3 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 3 个月(含 3 个月)以上、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 1 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 3 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 1 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 12 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 90 天(含 90 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 300 元、围产保健补贴 700 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 400 元、顺产 2400 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 4000 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 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申请条件
需满足上述提到的户籍、生育政策、社保缴纳等方面的条件,并且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准备申请材料
妊娠分娩
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
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选择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手机 APP 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前往当地社区服务中心、社保局等线下机构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
线上办理
登录相关平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机构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
线上办理
提交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可随时查询审核进度。
线下办理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领取补贴。
领取补贴
线上办理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线下办理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指定机构领取补贴。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
一般要求在分娩后一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地政策为准。
发放周期
一般按季度或年度发放,具体发放周期以当地政策为准。
咨询途径
若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或前往当地社区服务中心、社保局等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