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产检假规定如下:
- 法定产检假 :
- 陕西省的法定产检假为42天。
- 特殊情况下的产检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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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妇身体状况较好,孕期没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则产检次数相对较少,可能需要的休假时间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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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情况或高危妊娠,可能需要额外增加产检次数,从而延长产检时间。
- 其他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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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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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0天。
陕西省的产检假为42天,但具体休假时间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孕期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职工合法生育子女或参加孕前检查,还可能有额外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