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救助困难职工的补助金额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 1.一般生活困难补助:每年给予3000—8000元
- 2.重大疾病补助: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需要困难救助的,年度救助标准为5000-10000元。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需要困难救助的,年度救助标准为2000-5000元。对于大病患者,补助金额可能在6000元到8000元之间
- 3.医疗救助:深度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标准为12个月内自付医药费不超过2万元的,按不超过自付部分给予救助;2万元以上报省总工会审批,5万元以上报全国总工会审批。相对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标准为在2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60%的比例救助;在2万元至5万元(含)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70%的比例救助;在5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80%的比例救助
- 4.意外致困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15%确定帮扶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
- 5.其他补助:职工家庭生活水准低于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线的,可享受每月200-500元的困难救助。职工家庭生活水准低于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线且子女进入教育部注册的高等院校学习的,除享受每月定期困难救助金外,每学期给予500-1000元困难救助。
- 6.特定药品补助:困难职工或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购买特定药品时,可享受个人自付医药费15%的补贴,全年每人可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2万元
这些补助标准和金额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工会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工会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