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的规范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设计、施工、监测、降水等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规范要求:
1. 设计要求
- 1.支护结构设计: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符合《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相关规范设计总平面图应表述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场地标高、建(构)筑物、城市道路、地下设施、临时设施和临时堆场以及同期建设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基坑周边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限值,深基坑周边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严禁搭设临时宿舍
- 2.安全等级划分:基坑工程应根据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和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等级
2. 施工要求
1.施工方案编制: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结合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气候等情况,编制支护结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才能施工
2.降水与排水: 深基坑施工必须解决地下水位问题,一般采用轻型井点抽水,使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1.0米以下 施工期间不得间断排水,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土方开挖: 深基坑土方开挖应遵循“先撑后挖、限时、竖向分层、纵向分段、对称开挖、及时支撑、快速封闭”的原则 多台挖土机之间间距应大于10米,挖土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深挖
4.支护结构施工: 支护结构施工应与降水、开挖相互协调,各工况和工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护结构施工与拆除不应影响主体结构、邻近地下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
3. 监测要求
1.施工监测: 深基坑施工应对围护结构、市政管线、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筑物等开展监测,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法,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
2.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点数量及位置、监测频率、监测控制值和报警值等技术要求
4. 其他要求
1.应急措施: 基坑工程发生险情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调整开挖方案、增加临时支撑、回填反压等 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坑内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2.安全防护: 基坑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坑四周应设置截水沟及挡水墙,挡水墙应高出原始地面及场坪地面不少于50厘米 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设计荷载控制要求。
5. 规范文件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
这些规范和要求旨在确保深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