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可以 跨省认定。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方式和注意事项:
- 省内跨市转移 :
- 在市内其他县区工作期间参加的大病统筹和公费医疗年限视同认定,由其原工作地所在县区经办机构认定后,通过市内转移至现参保地。凡从市外转移回来的缴费年限,均认定(录入)为视同缴费年限。
- 跨省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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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在异地认定。对于退休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法规执行。只要档案中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资料完整,那么其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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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与参保者在哪里办理退休没有任何的关系。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只需要审核参保者的档案资料和原参保地的统筹时间。
- 具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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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医保信息平台依次按照医保业务基础公共、参保人员管理、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待办审核顺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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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保者事先与办理退休地的社保局做好沟通工作以后,才可以进行认定。转入地的社保局会按照参保者原参保地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要求和标准,审核参保者原参保地给参保者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结果。
- 所需材料 :
- 需要提供详细的单位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以证明视同缴费年限的合法性。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可以跨省认定,但需要按照当地社会保险法规执行,并准备相应的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建议参保者在办理退休前,先与原参保地和现办理退休地的社保局进行沟通,确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