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贵州省职工医保最新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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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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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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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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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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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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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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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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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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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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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职工700元、退休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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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职工700元、退休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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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职工850元、退休职工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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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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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在职职工84%、退休职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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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在职职工94%、退休职工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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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在职职工89%、退休职工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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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疗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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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医、省肿瘤等省级医院:在职职工84%、退休职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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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9%、退休职工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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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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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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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与普通门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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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与普通门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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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50万元(含慢特病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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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跨省就医需备案,起付线及比例与本地一致;未备案则比例降低。
四、改革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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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调整 :退休人员月均划款额从2112元降至1309元,但年度最低门诊保障额提升至3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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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限额为500元,异地就医根据级别提高至600元、1000元、180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的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