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浙江省医保政策的一些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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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市级统筹:2021年,浙江省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要求,统一市域内基本医保政策;2022年1月1日,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初步形成省级统筹政策制度框架,设立基本医保待遇指导性指标,允许各市政策在基准线上下浮动比例;2025年,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原则,建立基金省域调剂平衡机制,增强基金省域共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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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带△符号代表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建立门诊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时暂按原规定列入门诊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范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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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政策: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19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8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3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127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60元/人/年)。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为6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00元/人/年。
以上就是2025年浙江省医保政策的一些最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