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因申报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主要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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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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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扣缴义务人时的申报:
-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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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的申报:
- 对于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情况,以及无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情形,也适用上述申报和缴纳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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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或每季度的预缴申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这一规定虽然不直接涉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但反映了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2025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具体截止日期取决于申报情况。如果是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如果是无扣缴义务人的情况,则应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