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共济功能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跨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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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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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可跨省使用。
二、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实现账户余额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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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操作 :在参保地开通医保钱包后,通过APP向异地亲属的医保账户转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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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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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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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或异地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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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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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已加入家庭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零星报销流程结算,并使用共济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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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购药 :部分地区(如河北、江苏、安徽等)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异地普通药店购药。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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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全国仅17个省份开通了医保钱包功能,其他地区尚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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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限制 :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持跨省共济,居民医保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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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要求 :转出前需确保账户状态正常,转出后需及时补缴异地医疗费用。
五、全国推进计划
国家医保局计划用1-2年时间推动全国开通医保钱包,未来将增加更多跨省使用功能。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政策及各地试点情况,具体操作前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当地是否支持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