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一季报是否强制披露的问题,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在满足特定条件时需要强制披露一季报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而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则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如果创业板公司在报告期内出现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等情形,也需要进行业绩预告。同时,创业板公司还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披露要求可能会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创业板上市公司密切关注深交所的最新通知和规定,以确保合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