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一季报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绩预告的强制性披露
- 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强制性披露一季报业绩预告。
二、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
-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公司,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一季报业绩预告。
-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公司,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一季报预告。
三、业绩预告的内容要求
- 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业绩预告:
- 归母净利润为负值。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
- 扭亏为盈。
四、业绩预告的修正要求
- 如果需要发布一季报业绩预告修正的,其发布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
五、业绩快报的披露
-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 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六、其他规定
-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至少1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将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
- 季度报告报告期系指季度初至季度末3个月期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以上就是创业板一季报的最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