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业绩可以不预告,但存在特定条件限制。如果上市公司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已经对本报告期进行了业绩预告,或者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变化,就能够免于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当季度的业绩进行预告。同时,如果公司预计当年度的业绩会出现重大变动,也需要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因此,对于中报、年报等其他定期报告,创业板上市公司通常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总的来说,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谨慎评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