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已实现省域全覆盖,包括省医保和市医保参保人员。具体说明如下: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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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范围
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合规医药费用(如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等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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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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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共济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需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城市,均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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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目前尚未实现跨省使用,仅支持同一省份内不同统筹区的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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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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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线上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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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药机构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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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除外 :配偶的父母不属于近亲属范围,不能成为家庭共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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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暂不跨统筹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仅支持同一统筹区内的共济,跨统筹区仍需按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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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 :已绑定的“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是独立功能,需分别操作。
四、覆盖范围进展
截至2025年4月,全国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但跨省共济功能尚未推广。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政策及各地实施情况,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