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共济需要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均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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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需参保
家庭共济的核心前提是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 均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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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正常
参保人及家庭成员需处于 正常参保状态 ,存在欠费或处于非参保期间则无法使用共济功能。
二、家庭成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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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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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部分城市(如北京)要求被共济成员需与参保人 在同一统筹区域 参保。
三、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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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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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职工医保参保人最多可授权6位省内其他参保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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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绑定人只能被一位跨统筹区的授权人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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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需通过医保平台完成双向绑定,形成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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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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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被共济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的个人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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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对可支付项目、限额等具体规定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北京明确禁止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老家参保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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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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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亲情账户 :与家庭共济是独立操作,亲情账户仅用于展示医保信息,无法替代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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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成员 :如非本地参保人,需根据当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非长期)。
综上,医保共济的开通需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具备医保资格,且需完成绑定操作,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