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的处理方式
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种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以下是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对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处理方式的详细解释。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后果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表明,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不仅是违反规定的,而且还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
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1: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局局长柳某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20年10月8日中午,柳某在接待园区部分企业负责人过程中违规提供超标准公务接待,8人用餐共计消费5828元,人均消费728.5元。为了掩盖超标准接待的事实,柳某安排用餐酒楼拆分开具7张发票,通过虚构接待7家企业的方式将餐费在单位报销。2021年5月,柳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案例2:河北省水利厅移民迁建办公室主任李某某等人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7年1月7日至10日,由李某某带队一行7人对吴桥县脱贫成效进行核查验收期间,接受吴桥县委办公室确定的258元每人每天用餐标准的公务接待,超过了当地100元每人每天的接待用餐标准。其间,每餐均由5至10名县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轮流陪同用餐,超过了规定的陪餐人数。餐中还存在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问题。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桥县委书记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吴桥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超标准接待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有关人员退赔了超标准费用。
处理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的原则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行为不仅侵害国家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破坏了党的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两个务必的作风,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违规接待、大吃大喝行为是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物的一种表现形式。
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旦发生,相关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这些案例和规定强调了公务接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何超标准接待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