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启动时间及相关进展如下:
一、政策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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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框架建立
2016年12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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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覆盖推进
截至201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98%以上地市接入国家平台,开通4422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78.21万备案人员。
二、主要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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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
2017年全面实现全国联网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及10种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相关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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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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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纳入直接结算,覆盖病种增至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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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将实现5种门诊慢特病(含新增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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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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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6.90万家,累计服务891.88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0.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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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撑 :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超52.31万家,较2022年底增长60.02%。
四、最新便民措施
- 兵团地区扩展 :2025年1月起,兵团将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纳入直接结算,并加强经办管理服务。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及各地医保部门的政策文件及实施数据,反映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试点到全面的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