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的方法如下:
- 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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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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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参保人员需刷卡进行住院登记,医院将通过网上系统对住院费用中的合规报销费用进行在线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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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医院会计算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并返还社保卡,同时提供费用详单。
-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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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再备案,但参保人员仍需确保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已在发卡银行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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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人员,需要向单位或社区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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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则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由开具转诊单的医疗机构向社保部门办理联网备案。
- 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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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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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政策有所不同,例如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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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社保卡正常激活并在入院时刷卡,以确保费用能够顺利在线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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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携带社保卡,可能需要先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以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实现费用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从而简化了就医流程,减轻了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