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需结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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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正式实施,是吉安市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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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试点始于 2007年 , 2010年 推广至全省。吉安市作为江西省重点推进地区,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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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吉安市对原有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进行了修订,统一了筹资标准并规范了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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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吉安市又推出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该政策于 2023年1月1日 正式实施。
综上,吉安市医保体系最早可追溯至1998年,而近年通过多次改革不断优化覆盖范围和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