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如果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需要补交的税款金额不超过400元,则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也不必实际补交这笔税款。这项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并简化税务处理流程。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若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则不适用于此项豁免规定。
这一政策也得到了其他多个来源的支持和确认。例如,在个税APP的操作中,如果通过系统指引计算出的补缴税款小于等于400元,可以直接选择“享受免申报”,从而豁免相应的税款。同样地,有报道指出,即便是在2019年度,当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时,纳税人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国家豁免了这部分税款的缴纳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以免于补缴,但如果多预缴了税款,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申请退税。这意味着,即使符合免于补缴的条件,如果纳税人发现自己有多缴税款的情况,仍然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来申请退还多余的税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而言,如果年度汇算清缴结果显示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无需担心额外的税务负担,也不必特意去完成繁琐的汇算清缴程序。不过,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建议仔细核对所有相关信息,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帮助。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个税APP未能正确识别你的豁免资格,也可以尝试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