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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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期限限制:自2023年8月1日起,湖南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登记时,取消了限定备案期限的规定(不含异地转诊)。参保人员未提出变更要求或参保状况未变化时,备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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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报销流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湖南省本级异地就医人员取消了向就医地联网医院提交的纸质异地联网结算表;零星报账时取消了就医地经办机构盖章;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报账时取消了个人承诺书和单位证明等2项证明材料。零星报账费用直接发放至本人医保卡。仅要求个人在发票背后亲笔签名以及单位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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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资格直接结算:自2023年9月1日起,获得特殊药品资格的参保人员待审期内就可以直接结算,不用个人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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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自2023年9月1日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医保卡上,精简了新开办银行卡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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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特殊病种门诊患者购药直接结算:自2023年9月1日起,异地特殊病种门诊患者购药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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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金融子账户功能:自2023年7月2日起,省本级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通过医保卡金融子账户功能,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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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审核服务:自2023年10月1日起,一次审核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键信息的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省本级参保单位,可以预约上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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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简化:自2023年10月1日起,省本级失业人员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取消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求职证明等3项证明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后凭个人身份证即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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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省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登录大厅,可以网上办理73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省本级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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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湖南省医保局发布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湖南省最新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