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阜阳市医保在合肥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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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直接结算
合肥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阜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按阜阳市医保报销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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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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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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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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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60%,二级5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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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如一级65%),年度限额2000元(不结转、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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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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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人员
办理过备案的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居住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可在备案地享受与阜阳市同等的门诊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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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阜阳市定点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阜阳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可联系该机构及时沟通处理。
综上,阜阳市医保在合肥的使用已实现异地直结算,备案后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药店购药也无需额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