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1. 专项附加扣除
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 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3000元。条件包括父母年满60岁,独生子女可全额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可平摊此额度,且父母视为一个整体计算。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婴幼儿满三岁当月起,转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2000元。适用于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夫妻双方可选择各自扣除1000元或一方扣除2000元。
-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不同,每月扣除额度有所差异。直辖市为15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为1100元/月,小于100万的城市为800元/月。夫妻双方可选择各自扣除750元或一方扣除15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可扣除1000元。夫妻双方可选择各自扣除500元或一方扣除1000元,且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0年。
-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如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 大病医疗:每年可扣除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2. 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3.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2024年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减免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