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上海医保卡可在以下城市使用:
一、已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的城市
上海医保卡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大丰,安徽马鞍山、河南洛阳等 12个城市 开通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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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点 :需在开通异地就医的指定医院进行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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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且需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报销。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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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报销 :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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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就医 :需提供本地医院转院证明(主治医师签字+科主任签字)。
四、备案要求
- 需提前通过上海医保官网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时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等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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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长期居住(如异地长期工作),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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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沪后通过医保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官方通知,确保与现行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