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产检费用报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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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报销:
- 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
- 如果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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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在定点医院生产的女职工,携社会保障卡在生产医院直接报销产前检查费。
- 配偶未参保男职工和异地生育的职工不能直接报销,需要产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点击“我要办”进行线上申请。
总的来说,郑州市的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较为明确,旨在减轻孕妇的经济负担,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