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存在多方面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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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是指在工业生产、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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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其特性包括毒性(含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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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来源广泛,涵盖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废渣、粉尘、碎料、边角料,如矿山企业的尾矿、冶炼废渣,制造业的边角料、木屑等;还有生活垃圾中的废弃家具、包装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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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中的特殊环节,如化工行业的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医药行业的医疗废物、过期药品,金属表面的涂漆、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渣等。
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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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对环境的污染相对较小,通常可以通过一般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如填埋、焚烧等。但如果随意丢弃或处理不当,也会对土壤、水体和空气造成一定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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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具有较大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其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会通过渗透作用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自然条件下分解时,可能会产生有毒甚至剧毒的气体和有机物,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还可能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等途径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长期接触可能导致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慢性危害。
鉴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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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进行分类,主要依据产生行业和物质属性进行分类,代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前三位代表产生行业,后几位为顺序代码和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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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对于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需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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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处理方式相对简单,常见的有填埋、焚烧、堆肥等。部分一般固废还可以进行回收利用,如废旧金属的回收再加工、废纸的回收制成再生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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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处理措施,如安全填埋、焚烧处理、固化/稳定化处理等。在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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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管理相对较为宽松,但也需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一般由企业自行进行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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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废:管理严格,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到处置,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约束。产生危险固废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将危险固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
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在定义和特性、来源、危害程度以及鉴别方法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正确区分两者,对于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