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规则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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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指职工在医保政策实施后,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年限,且缴费记录连续计算(省内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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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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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中断缴费期间,缴费年限暂停计算,但原缴费年限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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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后重新缴费,缴费年限可前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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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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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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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前工龄 :2003年1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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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后转入年限 :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省直管理后的外省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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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条件
-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三、累计计算公式
总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四、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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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满20年或25年(部分地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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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缴费要求 :实际缴费年限需达到5年或10年,方可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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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年限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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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2025年个人缴费基数为61,500元(5,125元/月)。
以上规则综合了政策实施前后的缴费年限认定标准,确保参保人员权益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