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申报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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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此方式适用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员工。员工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指定自己的工作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系统会提示你选择相应的扣缴义务人(即你的工作单位),选择后,该扣缴义务人会在预扣预缴环节中扣除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快捷,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扣除,但缺点是单位负责申报,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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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此方式适用于个人自行办理或委托专业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纳税人需要在取得个人所得次年的3月到6月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并在其中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额度的确认和申报。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保护个人隐私,但缺点是没有按月享受个税专项扣除,需到第二年才能返还。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如果对申报流程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