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家庭共济”是指将个人医保卡内的资金用于支付家庭内已办理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只要共济人(即医保账户持有人)和被共济人(即近亲属成员)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个人医保卡内的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家庭共济”有以下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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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不是近亲属,不能成为家庭共济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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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果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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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目前主要支持同一医保统筹区内的家庭成员间共济,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但跨省家庭共济仍在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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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共济,但医保卡不能共用,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医保不在同一城市是可以进行家庭共济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同一省份内参保、被共济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操作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