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比例如下: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 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 免备案地区 :
- 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不降低报销比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 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不降低报销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包括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其他临时外出就医) :
- 应办理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地和就医地不符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住院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 门诊报销比例 :
-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 住院费用扣除自费项目后,起付线以上至4000元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0%;4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支付比例为85%;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支付比例为90%;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95%。
- 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
- 支付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元。
四川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类型和备案情况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