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异地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备案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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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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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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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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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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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长期职工优惠
- 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退休人员,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二、备案与未备案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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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备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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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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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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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异地(3个月以内):降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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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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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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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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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异地: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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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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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不同,例如三级医院500元、二级300元、一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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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学生/儿童18万元、70岁以上及其他群体10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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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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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 未备案或超期备案的医疗费用,可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待遇标准与备案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