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搜索结果,辽宁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实施时间及相关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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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时间
辽宁省于 2020年1月1日 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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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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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的同步整合,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实现“六个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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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医保报销药品品种增加1倍以上,进一步缩小城乡待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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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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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2022年11月发布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无需垫付费用,合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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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 :大连市于2025年1月起启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计划通过3年规范政策标准,逐步实现全省医保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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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辽宁居民医保制度的核心实施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 ,后续通过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