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广安医保转移到成都后,医保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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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第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这意味着在广安缴纳的医保年限将计入成都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因为转移而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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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计算
成都医保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2009年以前参保人员允许中断缴费年限累积)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因此,广安的缴费年限将有助于缩短在成都达到退休条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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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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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金额 :可转移广安的医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但转移后成都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发基数和待遇标准将按成都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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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年限 :如失业保险年限,转移后不计入成都的社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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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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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需在待遇享受前办理,避免影响退休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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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后未达到15年缴费年限,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医保。
建议办理转移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待遇享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