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政策,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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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原则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采用 累计计算 方式,即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例如,某职工在A市工作10年,在B市工作5年,退休时总缴费年限为15年(未达到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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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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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失去当年度医保待遇资格,但原缴费年限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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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后重新缴费,缴费年限可继续累计,但中断期间不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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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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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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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
三、退休待遇条件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标后,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若缴费年限不足,将按以下方式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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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用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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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按10%的递增率补足年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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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四川各地医保缴费年限存在差异(如20年、25年等),但政策正逐步向统一标准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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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重复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不重复计算。
以上政策依据四川省医保局最新征求意见稿及官方文件整理,具体实施细节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