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 10 米,其他铁路为 8 米。
-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 12 米,其他铁路为 10 米。
- 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 15 米,其他铁路为 12 米。
- 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 20 米,其他铁路为 15 米。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高速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 50 米、高速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 50 米的区域,一并纳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相关程序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