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审批不合格通常会通知本人,原因如下: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在公务员招录等场景中,政审不合格时,相关部门有义务通知本人,并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在企业招聘中,虽然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必须通知,但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劳动者,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 企业管理规范:正规企业通常会有完善的招聘流程和管理制度,即使没有法律强制要求,为了体现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也会选择将入职审批结果告知应聘者。这也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避免因未通知而产生的潜在纠纷。
- 出于尊重和职业素养:通知应聘者审批结果是一种基本的尊重和职业素养体现。无论是从人道主义角度,还是从维护企业与应聘者之间的良好关系考虑,让应聘者知晓结果都是合理的做法。
通知的方式可能包括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不规范的企业可能不会通知本人,例如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疏漏、管理不规范,或者应聘者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等。如果长时间未收到通知,建议应聘者主动与招聘企业联系,询问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