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重庆市的医保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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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了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将其中13项治疗性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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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医保为50%,每人限定支付2次,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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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费用将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可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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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期间产生的其他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也将按重庆市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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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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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5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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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起,收取2021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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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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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以优化筹资结构和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 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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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和大额(大病)保险基金一起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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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区间以及参保人员的年龄段有所不同,具体比例见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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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分为一档和二档参保居民,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具体比例见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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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居民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基础上上浮5%。
-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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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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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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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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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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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通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调整为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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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结构,提高基金共济保障能力,普通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 医用耗材挂网交易采购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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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分类采购、挂网管理、交易管理、监测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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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将对重庆市医用耗材挂网交易产生较多影响,各企业需注意重庆市挂网价动态联动调整工作。
这些政策旨在优化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定,满足参保人员医疗需求,支持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并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保障能力。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了解最新的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