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职工医保政策,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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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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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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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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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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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三级医院:95%
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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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三级医院880元/次,二级医院440元/次,一级医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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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住院次数的调整 :每增加1次住院,起付线降低10%,三级医院最低620元/次,二级医院260元/次,一级医院100元/次
三、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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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4.7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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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 :超过4.7万元部分按100%报销,最高50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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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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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未在住院报销范围内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3月1日前的职工医保政策,后续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