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补缴社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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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原因:海南农垦合同制工人需要补交社保,是因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合同制工人应当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但由于历史原因或其他因素,一些合同制工人在过去没有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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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方案:补交社保的方案可以包括政府补贴、企业补贴或者个人自行缴纳等。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提供补贴或减免措施,以减轻合同制工人的经济负担。企业也可以承担一部分或全部的补交责任,以保障合同制工人的社保权益。同时,合同制工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自行缴纳社保,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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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流程:申请人(仅限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岗进行初审;复审岗进行复审,送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后,业务经办人员做补缴核定;参保单位对核定数额进行确认,业务经办人员征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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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地点:海口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电话:6616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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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材料: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建账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及原始工资发放表等材料;《海南省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海南省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海南省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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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利息和滞纳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及《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2011年7月1日后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但不同时计收利息。加收的滞纳金超出补缴本金数额部分,不予收取。按上述规定收取的利息及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就是海南农垦补缴社保政策的主要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