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医保政策,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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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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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累计报销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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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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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专项
- 本校定点医院就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限额150元。
二、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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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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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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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根据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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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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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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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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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门诊统筹累计年度最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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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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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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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5万元(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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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10万元(含):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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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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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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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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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病保险起付线1.8万元,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后自付部分)起付线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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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封顶线5.8万元,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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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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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累计报销额度300元,大病保险年度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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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同一医疗费用仅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自商丘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