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烟台市医疗保障政策,大病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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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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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未达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可享75%报销比例,无起付线,年报销限额600元;两种病叠加最高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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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甲类病种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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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自2024年10月1日起,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
二、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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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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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降低至1.2万元,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0%,年支付限额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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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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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分段累进报销(1万元以下85%,1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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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补助
- 超出25万元部分报销90%,年度支付限额40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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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待遇分开,需根据参保类型享受相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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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调整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具体以烟台市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烟台市医保局官网及权威平台发布的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