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珠海医保账户的钱 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根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医保个人账户支取必须符合以下四种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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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 :个人账户划入其医保卡金融账户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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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境包括前往港、澳、台定居的 :参保人申请终止,转移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并按相关规定转入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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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的 :其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可结转使用和继承,也就是继承人可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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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的 :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转入金融账户。
建议您在需要提取医保账户资金时,先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银行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