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养老金的领取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
终身领取
社保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参保人去世后仍可按月领取,直至死亡。退休金是公民死亡后基本生活保障的延续。
-
发放终止条件
参保人死亡后,其养老金发放自动终止,后续待遇由遗属根据法律规定领取。
二、具体领取方式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发基数为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等因素确定。
-
若参保人去世时尚未领取完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如13.9万-0.1×12=12.7万元)。
-
-
丧葬及抚恤金
-
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金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领取病残津贴。
-
三、特殊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与待遇
-
累计缴费满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年限,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
个人账户储存额与缴费基数、年限正相关,缴费越高、年限越长,退休后待遇越高。
-
-
终止领取的情形
- 参保人被判刑、移民境外定居、被撤销退休资格等特殊情况下,养老金可能中断或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但统筹账户部分无法直接继承。
-
地区差异
具体计发月数和丧葬补助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综上,社保养老金在符合领取条件下可终身领取,直至参保人死亡,为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