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已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具体的消防验收工作还会涉及公安消防机构,他们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需要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消防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建筑平面图、消防通道设计图、消防设施安装图、材料检测报告等。